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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重点复习资料一

|0·2009-10-19 15:27:29浏览1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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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了解)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念

  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权

  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选择题)

  2.税收管理权

  税收管理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权力,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选择题)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

  1.分税制的概念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2.分税制的内容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及其职能划分(P16)

  (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局垂直领导体制,从1998年起省以下地方税务局也实行垂直管理。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

  主要规则:

  1.增值税、消费税归国税局管辖。

  2.营业税:一些大的单位,比如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国税局管辖,其他单位缴纳的营业税归地税局管辖。

  3.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归地税局管辖,只要是增值税、消费税都归国税局管辖,但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除外。

  4.房产税归地税局管辖,中央单位的房产税也归地税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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