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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税《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及答案讲义三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一、选择题(共40题,每题l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其合法与否,先推定其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须予以遵守和服从,这体现行政行为效力中的( )。

  A.公定力

  B.拘束力

  C.确定力

  D.执行力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所以A是正确的。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者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 )。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D.应废止的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行政主体不明确的或者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者明显超越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3、行政机关的防汛器材及装备要通过铁路、公路运输或者轮渡时,铁路公路交通管理及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运载,这体现行政主体享有( )。

  A.获得社会协助权

  B.行政特权

  C.行政受益权

  D.先行处置权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主体的职权的特征包括优益权。优益权包括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行政优先权,是指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包括先行处置权和获得社会帮助权等。先行处置权,是指行政主体在紧急条件下,可不受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等。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是指行政主体从事紧急公务时依法有权获得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协助。本题中的情况就是行政主体享有的获得社会协助权。

  4、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是行政行为的( )。

  A.普遍性

  B.可诉性

  C.裁量性

  D.执行性

  【参考答案】A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区别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是行政行为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针对不特定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5、《行政处罚法》有关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的规定是( )原则的体现

  A.行政公正  B.行政公开

  C.行政效率  D.行政参与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就是行政公正原则的体现。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6、关于行政许可设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起草单位应当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B.拟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C.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公开听证和登报征求意见

  D.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9条和20条规定,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所以,C项是错误的。

  7、根据《行政处罚法》,( )不得设定行政罚款的处罚。

  A.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B.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

  C.财政部制定的规章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参考答案】A

  【解析】《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规章设定。所以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可以设定,也就是说B、C、D三项均可设定税务行政罚款处罚,只有A项不得设定税务行政罚款处罚。故选A。

  8、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对( )不服的案件,属于复议前置型的案件

  A.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C.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停止出口退税权行为

  【参考答案】C

  【解析】复议前置的纳税争议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2.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包括三种情况:(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3)不予退还税款。所以,C项是正确的。

  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是( )。

  A.公民李某符合颁发许可证的条件,但是行政机关拒绝颁发

  B.王某认为工商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过重

  C.张某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乱收费

  D.公务员赵某认为行政机关免除其公职的处分决定不合理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12条的规定,D项是公务员对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处分决定不服的案件,可以按照《公务员法》第90条、91条的规定提出申诉,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0、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A.在90日内由审判员

  B.在60日内由审判员和审判长

  C.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

  D.在30日内由审判委员会

  【参考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11、行政机关依相对人的申请而举行听证,组织听证活动费用的承担方式是( )。

  A.由行政机关承担

  B.由申请听证的相对人承担

  C.由行政机关和相对人承担

  D.如果申请听证的相对人确有违法行为,由该相对人承担

  【参考答案】A

  【解析】依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听证活动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提示】教材中没有这个规定,但是以前的试题中很多选项都涉及到这个问题,建议考生通过这道题了解这个规定。

  12、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是指( )。

  A.行政处罚要求责罚相当,即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B.行政处罚法要求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法要求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程序必须公开

  D.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参考答案】A

  【解析】公正原则,又被称为处罚与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它的基本要求就是罚责相当,即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因此,A是正确的。BC两项是公开原则的内容,D项是一事不二罚原则的内容。

  13、某行政机关在某商城购买办公用品,行政机关与商城建立的是( )。

  A.行政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关系

  C.管理法律关系

  D.经济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中,行政机关与商城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本题中的行政机关与商城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行政机关与商城之间建立的是买卖合同关系,而非行政管理关系或其他关系,虽然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但因为是合同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所以不是行政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而是民事法律关系。故选B。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范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经济法主体根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家管理与协调经济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本题中的行政机关是以一个普通购买者的身份与商场签订买卖合同的,并不是对国家经济的协调。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14、间接代理是( )为民事法律行为,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A.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B.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

  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再选任代理人

  D.代理人以代理人的名义再选任代理人

  【参考答案】B

  【解析】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15、甲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乙的仓库中,甲提货时,发现丢失了部分货物。甲向乙请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16、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 )。

  A.占有和交付

  B.占有

  C.交付

  D.登记

  【参考答案】C

  【解析】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注意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要和生效要件混淆。

  【提示】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不动产物权的享有和变动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交付;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是登记。

  17、《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 )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遗失之日起1年内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C.遗失之日起6个月内

  D.发布公告之日起1年内  【参考答案】B

  【解析】《物权法》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的归属,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18、《物权法》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恶意占有人

  B.占有人

  C.善意占有人

  D.直接占有人

  【参考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代位权的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C.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D.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参考答案】D

  【解析】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在代位权的诉讼当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是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

  20、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中属于双务、有偿、诺成性的合同是( )。

  A.保管合同

  B.借用合同

  C.委托合同

  D.行纪合同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中,借用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而且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所以,选项ABC不符合题意,应选D。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21、丁某租赁李某的摩托车使用,现在李某做生意急缺现金,于是以5000元的现金卖给丁某,则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租赁期限届满

  D.丁某付款时

  【参考答案】B

  【解析】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的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

  2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当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五分之一

  D.十分之一

  【参考答案】C

  【解析】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3、王某将其收购的一批药材卖给某医药公司,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订立合同时双方也均未提及该批药材所在的地点。订立合同时,个体户王某的营业地在甲地,药材存放于乙地王某租赁的库房;王某的住所地为丙地。该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则( )。

  A.应以甲地为交付地

  B.应以医药公司所在地为交付地

  C.应以乙地为交付地

  D.应以王某的住所地丙地为交付地

  【参考答案】A

  【解析】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24、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担保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该项权利称为( )。

  A.后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B

  【解析】先诉抗辩权(又称为检索抗辩权)是指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权利。所以,B是正确的。

  25、一般保证人可以与债权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的期间,双方当事人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参考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26、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三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 “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所以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中,因为甲乙双方最后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所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处理。本题中因乙出具的收条中写明收到的是“订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按照《担保法解释》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虽然不发生定金罚则的双倍返还的效力,但是交付的订金还是要返还的,否则构成不当得利。故选D。

  27、在法律性质上,个人独资企业( )。

  A.有法人资格

  B.规模较大的具有法人资格

  C.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具有法人资格

  D.没有法人资格

  【参考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相同,均为个人投资、个人经营、均无法人资格。故选D

  28、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

  A.50%     B.30%

  C.20%     D.10%

  【参考答案】B

  【解析】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新增,删除旧法“非货币知识产权出资不超过20%的限定”,扩大了非货币出资的比例)

  29、下列关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白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十二位董事组成,因为对一项投资事项有较大争议,其中四名董事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董事会议,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的十天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B.蓝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增加公司在技术改进方面的投入,持有该公司股份5%的股东刘某、4%股份的王某知悉后,要求召开临时董事会,重新审议这项决议。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应该按照他们的要求召开和主持董事会

  C.红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十四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只有九名董事出席,对该公司的贷款议案表决时,有五名董事投了赞成票,其他四位董事弃权。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一贷款议案已经通过

  D.绿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十四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只有九名董事出席,对该公司的某议案表决时,有八名董事投了赞成票,一位董事投反对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一决议是违法的,导致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除了投反对票的那位董事不需对公司负赔偿责任外,绿草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所有董事都应当对公司负有赔偿义务

  【参考答案】A

  【解析】A正确。白云公司董事会由12位董事组成,4名董事已经占了1/3,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B项错,因为要求召开董事会的刘某和王某所持股份没有超过公司所有股份的十分之一。C项错,题目中的表决只是过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半数,并没有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因此是无效的。D项错。在绿草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中,投反对票的董事不承担责任是没有问题的,只有参与表决而没有投反对票的董事才承担责任,没有参与表决的董事也不承担责任。

  30、《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置董事会秘书,下列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描述错误的是( )。

  A.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B.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

  C.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D.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董事会议时,由董事会秘书代为主持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所以选项ABC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48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所以D选项错误。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31、甲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近日因家中成员罹患重病导致其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甲欲卖掉其私家用车,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买家,甲决定把车卖给自己所在的公司,依公司法规定,甲( )处理。

  A.只要是公平交易,完全可以进行

  B.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进行

  C.须经股东会同意或公司章程允许方可进行

  D.甲作为经理有权决定

  【参考答案】C

  【解析】甲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的同意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以,除非经股东会同意或公司章程允许,该交易方可进行。

  32、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曾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参考答案】B

  【解析】新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33、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报酬,( )。

  A.由人民法院确定

  B.由债权人会议确定

  C.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优先支付

  D.在支付破产费用前支付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管理人的报酬作为破产费用可优先支付。所以A是正确的,B是错误的。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所以CD都是错误的。

  34、民事诉讼中辩论原则的基本内容是( )。

  A.辩论权的行使仅限于开庭阶段

  B.辩论的内容既包括实体争议,也包括程序事项

  C.辩论的形式只能是口头的,不能是书面的

  D.辩论原则仅指法庭辩论

  【参考答案】B

  【解析】辩论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1)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并不限于开庭审理阶段,更不会仅指法庭辩论。(2)辩论的内容,既包括程序事项,也包括实体争议。(3)辩论的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根据第一点内容可以判断A、D是错误的。根据第二点内容判断B是正确的。根据第三点内容判断C是错误的。

  35、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

  B.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

  C.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

  D.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5年不再追诉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本题中,D项是错误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36、《刑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是对( )的规定。

  A.属人管辖权    B.属地管辖权

  C.保护管辖权    D.普遍管辖权

  【参考答案】C

  【解析】我国刑法基于保护主义原则,规定了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37、我国刑法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免除处罚

  C.从轻处罚

  D.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A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8、某公司业务员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判处管制二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该刑罚应由( )执行。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原所在单位   D.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D

  【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故选D。

  【提示】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群众监督改造。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罚金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39、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小李被小张用棍子打伤,王医生对小李的伤势作了鉴定,公安机关也取得了现场目击证人小陈的证言。小李为未成年人。在本案中,属于案件当事人的是( )。

  A.小陈

  B.小李的父母和小张的父母

  C.小李和小张

  D.王医生

  【参考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本案中,小李的父母是小李的法定代理人。小陈是证人、王医生是鉴定人。小陈、王医生和小李的父母都不是当事人,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小李和小张是当事人。所以,ABD是错误的。

  40、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刑事诉讼代理制度,下列人员中,不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是( )。

  A.自诉人

  B.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自诉人的近亲属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题中,自诉人的近亲属不能够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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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它要求( )。

  A.相同情况必须相同对待

  B.行为实施的每一环节和整个过程必须有一定的时间限度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E.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要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答案】ACD

  【解析】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点:一是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动机;二是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三是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四是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本题中B项是行政程序法中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E项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2、下列各项中,符合行政主体特征,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有( )。

  A.国务院

  B.市政府

  C.税务所

  D.县人事局

  E.街道办事处

  【参考答案】ABDE

  【解析】本题中,国务院是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的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是行政主体。县人事局是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是我国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市政府、县人事局和街道办事处属于地方行政机关,符合行政主体的特征,是行政主体。

  税务所属于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是税务所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机构。

  3、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享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有( )。

  A.国务院

  B.司法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注册税务师协会

  E.国务院办公厅

  【参考答案】ABC

  【解析】国务院和国务院的部委、直属机构都是行政立法的主体。国务院是行政法规的立法主体,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是行政规章的立法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属于国务院的内部机构,原则上不是行政主体,也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注册税务师协会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

  4、可以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税务机关有( )。

  A.税务分局

  B.各级税务局

  C.税务所

  D.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

  E.省级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参考答案】ABCE

  【解析】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有( )情形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B.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C.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D.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E.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参考答案】ABCE

  【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2条的规定,本题中D项不应选,因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其做法符合《行政许可法》第7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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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有( )。

  A.70周岁以上的

  B.60周岁以上的

  C.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D.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E.未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参考答案】ACD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形有四种:(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B、E两项是错误的。

  7、根据规定和税务实践的做法,( )属于税务机关应当不予听证的情形。

  A.申请人不是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的

  B.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

  C.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

  D.税务机关改变税务行政处罚的

  E.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

  【参考答案】ACE

  【解析】本题的考核的是税务机关应当不予听证的情形。该内容今年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对于申请人不是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的;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税务机关应当不予听证,并通知申请人。

  8、《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审查申请的,( )。

  A.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B.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C.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

  D.处理期间,不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参考答案】ACE

  【解析】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的审查申请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ACE三项是正确的。

  9、根据某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镇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对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王某乱设摊点,执法人员强令其撤摊,王某不同意,故意纠集摊主闹事,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对王某处以警告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以某区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

  B.王某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或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王某也可以直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县人民政府转送到有管辖权复议机关

  D.王某应以工商所和派出所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E.王某可以选择向县公安局或镇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中,工商所和派出所联合执法,但是作出处罚决定的是派出所,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派出所有可以作出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本题中派出所对王某处以警告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是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所以应以公安派出所作为被申请人,而不是将派出所和工商所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2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这里要注意,根据规定可以在县公安局和“县公安局所属的县政府”中选择管辖,而不是“镇政府”。所以,B对,E错。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情形属于特别管辖的范畴,但是因为县政府有管辖权,所以不符合第15条规定的转送管辖的条件。因此C项是错误的。

  10、对下列的( )情形,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

  A.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

  B.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C.申请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尚未受理

  D.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E.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没有缴清税款和滞纳金

  【参考答案】ABD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七种:

  (1)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超过法定的申请期限;(3)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行政复议对象;(4)已向其他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且被受理;(5)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己经受理;(6)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7)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本题中,C和E是错误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因此,C错。E项的错误在于只有申请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和滞纳金的情况下,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不予受理,而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没有规定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不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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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下列各项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A.确认发明专利权、商标权的案件

  B.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

  C.海关处理的案件

  D.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E.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

  【参考答案】BCD

  【解析】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主要是:①关于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案件;②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维持发明专利权的案件;③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是指由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和海关行政处罚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本题中,A项是错误的,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确认商标权”的案件不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E项也不正确,“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根据在不同区域的影响情况,既可能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能是中级、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2、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不适宜判决维持,人民法院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B.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C.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将会导致诉讼终结

  D.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

  【参考答案】AB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9、51、56、61、77条的规定,ABD是正确的,C项是诉讼中止的情形,而不是诉讼终结。E项是可以一并审理,而不是“应当”

  第56条第二项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A是正确的。

  第77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所以,B项是正确的。

  第51条第五项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中止诉讼。因此,C项是错误的

  第49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所以,D项是正确的。

  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所以,E项是错误的。

  13、根据民法理论,下列各项中,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撤销权

  B.抗辩权

  C.追认权

  D.抵销权

  E.请求权

  【参考答案】ACD

  【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方式可以分为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14、下列各项中,符合地役权特征的是( )。

  A.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

  B.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C.地役权具有可分性

  D.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和使用为要件

  E.地役权不得从需役地分离出来而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参考答案】ABE

  【解析】地役权有五个特征:

  (1)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

  (2)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虽是一种独立的权利,但它是以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存在为前提的,不能离开需役地而存在;

  (3)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地役权为不可分割的权利;

  (4)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物权;

  (5)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

  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所以,C是错误的;地役权的享有不以对土地的占有为要件,而不是“占有和使用”,因此,D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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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担保物权是从权利、担保的债权是主权利

  B.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C.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

  D.担保物权不能以权利为标的物

  E.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

  【参考答案】ABCE

  【解析】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属于不完全物权,物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担保物权是一种从权利,而被担保的债权则为主权利。

  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灭失、毁损,给付赔偿金时,该赔偿金即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得就该赔偿金行使其权利。

  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或部分转让,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仍然能够完整地行使其担保物权。

  权利担保物权是以权利为标的物的担保物权。如权利抵押权,权利质权都属于权利担保物权。

  本题中,只有D是错误的。

  16、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E.在乙公司作出承诺决定之前

  【参考答案】AC

  【解析】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所以AC是正确的。

  17、下列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A.约定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条款未损害国家利益

  C.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E.以欺诈手段订立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参考答案】ACE

  【解析】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两种:(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所以,A项的免责条款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判断其是无效合同,还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关键是看其是否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是无效合同。所以,B、E两项中,B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E是无效合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所以,C项的格式条款无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所以,ACE是正确的。

  18、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B.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

  C.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D.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20年

  【参考答案】ACD

  【解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B错。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而不是“20年”。所以,E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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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下列关于动产抵押权人受偿顺序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都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受偿顺序以完成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B.都登记的,不分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一律按同一顺序,按债权比例受偿

  C.未登记的,不分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一律按同一顺序,按债权比例受偿

  D.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与质权并存时,不动产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E.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参考答案】ACDE

  【解析】按照《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ACE是正确的。《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此,D也是正确的。

  20、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理论,下列有关过错责任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B.所有侵权行为都应当依主观过错归责

  C.一般侵权行为采用该原则归责

  D.特殊侵权行为采用该原则归责

  E.行为人的过错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

  【参考答案】ACE

  【解析】本题中A、C、E是正确的。B、D是错误的。因为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但是法律特别规定一些特殊侵权行为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在某些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有一些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如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21、某有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出资设立,其中,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后甲因故退伙,则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甲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因甲退伙,乙丙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人,企业转变为普通合伙企业

  E.因甲退伙,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参考答案】BC

  【解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因甲退伙,所以A不完全正确。因甲退伙,乙丙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人,使得合伙企业继续存续。而不是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人。所以D错。

  22、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B.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C.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E.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答案】B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一对一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所以,AE两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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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国有独资公司中,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事项有( )。

  A.公司名称的变更

  B.发行公司债券

  C.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D.公司的合并或分立

  E.公司地址的变更

  【参考答案】BCD

  【解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本题中,BCD是正确的。

  24、在我国,破产申请人包括( )。

  A.人民法院   B.债务人

  C.债权人    D.管理人

  E.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参考答案】BCE

  【解析】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不是破产申请人。管理人是管理破产财产的人。

  25、根据新的《破产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于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在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送达申请人

  C.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破产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D.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E.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ACDE

  【解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所以,A是正确的。

  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有异议的,即认为自己尚不具备破产原因或者对于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所以,C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或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以,B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

  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所以E是正确的。

  在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都是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一些决定,其中只有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26、根据《刑法》规定,(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批量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15周岁的乙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9000克

  D.15周岁的丁抢夺他人物品

  E.15周岁的戊放火烧毁他人房屋

  【参考答案】BCE

  【解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只对8种主观恶意比较深的故意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本题的A、D两项中,“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抢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A、D两项均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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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陈某趁服装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它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件价值2000元的衣服,放进包里,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件衣服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立即将衣服扔回柜台内逃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陈某将衣服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D.陈某将衣服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E.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的预备

  【参考答案】AD

  【解析】在商店柜台售卖小件商品的情况下,一般以行为人将财物在手中拿稳或放入衣兜、提包中或夹在腋下等为既遂。不以走出店堂为必要。本案中陈某将衣服放进包里伺机溜开之际被发现,已经既遂。犯罪既遂以后,就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的可能,陈某将衣服扔回柜台内属于既遂后返还财物。因此AD两个选项符合题意。

  28、按照刑法规定,既可从轻处罚,又可减轻处罚的犯罪有( )。

  A.教唆他人犯罪,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B.中止犯罪

  C.防卫过当

  D.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AD

  【解析】《刑法》总则中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1)对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4)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是( )。

  A.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B.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

  C.不是累犯

  D.有投案自首情节

  E.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参考答案】ACE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是:(1)只适用于被判处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这是适用缓刑的限制条件(见《刑法》第72条的规定)。故选A、C、E。累犯也不适用于假释。

  30、甲居住在A县,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甲应当遵守的义务是( )。

  A.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B.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E.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答案】ACE

  【解析】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需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人是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而不是未经“决定机关”的批准。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这里的执行机关应指公安机关。所以A、C、E是正确的。D项属于监视居住的要求。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三、综合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E公司在生产上急需一种原料,因供应短缺而一时无法购进。后得知F公司有部分存货暂时闲置未用,遂与F公司签订了转让合同,约定F公司在本公司仓库交付该原料,E公司以支票付款。其后,传说G公司亦需要此种原料,且能够支付较高价款,F公司遂感到与E公司的交易吃了亏,有反悔之意。恰好此时E公司如约前来提货,未带支票,故拒绝向其发货。其后,尽管E公司带来了支票,F公司仍拒绝发货,并声明解除合同,且很快与G公司签订了转让该原料的合同。E公司遂以F公司违约为由,向F公司所在地的H法院起诉,请求责令F公司实际履行;而F公司亦以与E公司的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向E公司所在地的K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与E公司之间的合同。

  1、如E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受诉法院( )采取保全措施。

  A.必须

  B.不应

  C.在E公司提出担保后

  D.在F公司提出担保后

  E.可以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本题中,如E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受诉法院应在E公司提出担保后采取保全措施。

  2、如E公司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受诉法院( )裁定先予执行。

  A.可以

  B.不得

  C.在E公司提出担保后

  D.在F公司提出担保后

  E.应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先予执行案件的条件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本案不属于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如E公司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受诉法院不得裁定先予执行。

  3、在确定由一个法院管辖后,G公司可以以( )的身份参加诉讼。

  A.自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共同诉讼人

  E.原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参加人。本题中,对E公司和F公司双方的诉讼标的,G公司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G公司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4、如果此案标的物已转移至G公司,在诉讼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时,法院( )。

  A.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B.仍可采取保全措施

  C.应责令G公司将标的物返还F公司

  D.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后采取保全措施

  E.可以责令G公司将标的物返还F公司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财产保全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本题中,如果此案标的物已转移至G公司,在诉讼中需要进行财产保全时,法院仍可采取保全措施,但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后采取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应在( )内审结。

  A.立案之日起3个月

  B.立案之日起6个月

  C.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个月

  D.收到起诉状之日起6个月

  E.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2个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的审限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教材变动分析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二)

  韦某等6人与陈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开办一家电动玩具厂(其中,陈某投资18万元人民币,韦某等6人共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性质为合伙,字号为金星电动玩具厂,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实际经营两年后,当地群众向国税局举报,县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检查发现,7人开办电动玩具厂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并且大量使用非法购买的发票,于是,县国税局稽查局决定令其补税并回收滞纳金,并派人扣押了一批电动玩具。后来县国税局稽查局又依法定程序对其进行罚款的决定。韦某等人认为补缴税款,接受罚款即可,不同意复议或起诉。但陈某不服,认为主管国税分局未尽有关通知义务,县国税局稽查局补税决定无事实根据,并且认为,稽查局无权罚款。

  1、陈某准备就罚款处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知道在法律上应该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如果你是某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你的法律意见是( )。

  A、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法定代表人,韦某等6人为第三人

  B、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C、7人为共同原告,陈某诉讼代表人

  D、7人为共同原告,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由法院指定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7人为共同原告,由共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为诉讼代表人。本题中,金星电动玩具厂是合伙企业,陈某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所以应以金星电动玩具厂为原告,陈某为诉讼代表人。

  2、若本案税务机关查处的不是合伙人企业,而是中德合资电动玩具有限公司,那么,外方股东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 )

  A、侵犯合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外方股东的名义起诉

  B、侵犯合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只能以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C、侵犯合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只能以中方股东的名义起诉

  D、侵犯自己一方合法权益的,可以外方股东的名义起诉

  E、侵犯自己一方合法权益的,必须以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答案:AD解析: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案中,如果税务机关查处的是中德合资电动玩具有限公司,那么,外方股东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外方股东或合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外方股东的名义提起诉讼。故选AD。

  3、若本案金星电动玩具厂申请取得发票领购簿的资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关税务机关( )。

  A、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B、对受理申请可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C、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D、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E、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答案:DE

  解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A错。行政机关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所以B错。C项不符合申请听证的条件。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根据我国法律,本案中( )

  A、若税务机关事先拟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符合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B、若税务机关事先拟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不符合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C、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D、若纳税人没有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但依法提供担保且税务机关确认有效,则有权就纳税争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答案:BC

  解析: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或者对法人、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含本数)罚款的,才符合行政处罚的条件,故选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D是错误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故选C。E是错误的。

  5、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县国税局稽查局是( )

  A、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

  B、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行政机构

  C、税务机关委托的组织

  D、税务机关委托的执法机构

  E、有权实施处罚的行政主体

  答案:BE

  解析:县国税局稽查局是县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属于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行政机构。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是税收征管法授权的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骗税查处的行政主体,县级以上国税局(分局)、地税局(分局)、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税务处罚主体,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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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三)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1、该租赁合同的性质是( )。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E.附肯定条件的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注意期限与条件的区别,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实,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实。条件之事实成就与否是不确定的,期限是肯定会到来的。始期,是使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

  2、对于乙对房屋的装修费用,若甲乙达不成协商一致,应( )。

  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E.装修物归乙所有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期间装修费用的承担。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 )。

  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

  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

  C.由甲乙均分维修费用

  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E.由乙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甲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期间维修费的承担。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4、若本案中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协议补充,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B.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

  C.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D.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

  E.乙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5、关于租赁合同说法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B.租赁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C.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D.租赁合同转移租赁物的用益权

  E.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特征。租赁合同的特征为:(1)诺成、双务、有偿合同;(2)转移的是租赁物的用益权;(3)具有期限性和连续性;(4)标的物为特定的非消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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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注册税务师《税收代理实务》教材变化分析

  (四)

  甲先后从他人手中多次买进各类假发票,然后到某繁华地段出售,从中牟利,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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