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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收相关法律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程序(5)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网校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有效的备考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更快捷的查找到注册税务师复习资料,特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的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9年税收相关法律复习资料行政复议程序(5)

  五、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一)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行政复议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维持决定

  2、履行决定

  3、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根据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4、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的决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5、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1、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2、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对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也依照上述规定办理。

  【例题】行政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 )。

  A、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无论是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D、均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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