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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税法二精选复习资料印花税(九)

|0·2009-10-19 15:27:29浏览1 收藏0

  七、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一)纳税环节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二)纳税地点: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八、印花税的管理

  (一)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

  (二)对按期汇总缴纳的管理

  (三)对印花税票代售人的管理

  (四)核定征收印花税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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