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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综合消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8、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8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0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全国统一定为2009年12月31日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各市具体报名时间及补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请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市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注册税务师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点击查看 山东2010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问题的通知 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