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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12月18日起报名

|0·2009-12-18 09:33:0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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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网校综合消息: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注字〔200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4号)精神,北京市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2月18日至31日报名;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2月18日至26日报名。

  一、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2010年6月18日 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2010年6月19日 上午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2010年6月20日 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位于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中国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2月18日至3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12月18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符合免试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免试三个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原件,于2009年12月23日至26日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北京地铁集团院内;联系电话:62239186、62221916)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36元/科),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0年6月15日至1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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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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