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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3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9:00-12月25日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⒈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3月22日—26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⒉我市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上午 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6月20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请各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