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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综合消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4号)要求,浙江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13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8日至20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6月18日 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2:00—4:30 税法(二)
6月20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1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10年1月12日至14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0年2月3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15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 〔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6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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