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2010年考试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照片)。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山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两份《资格考试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持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到各市地税局咨询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由各市地税局咨询所汇总后报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终审,审查通过后由各市地税局咨询所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302房间)。
4.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1月6日;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初审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向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材料时间: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1月29日。
5.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2010年6月14日)开始由考生上网下载。
6.教材征订和培训报名工作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关于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的规定
1.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2.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中国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3.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6月18日下午 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0日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查看原文件:山西省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