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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税法二精资料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标准(同内资)

  (二)计价

  (三)折旧

  1、残值比例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留存的残值,暂统一规定为原价的10%。(内资为5%)

  2、折旧方法

  应当采用直线法

  3、计算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4、由于特殊原因缩短折旧年限,需申请报税务机关批准,具体情况包括:详见134页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2006-08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

  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19、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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