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一)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固定资产设备退税的核算
1.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如果采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使用,对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的增值税,则应相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核算
注意: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受赠资产均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
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的,应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的核算
例题:某企业3月受赠货币性资产10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受赠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100000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例题:某企业受赠设备一台,价值500000元,适用所得税税率33%,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500000
注意:若企业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则帐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