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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实务包装物缴纳消费税账务处理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包装物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包装物无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消费税随产品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消费税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包装物押金的计税规定:

  1.一般消费品其押金逾期转收入时,计征消费税。

  2.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其押金在收取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例题:2005年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押金1170元,逾期一年未收回包装物,消费税适用税率10%。

  收取时:

  借:银行存款            117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170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17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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