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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为了让考生对历年的考试情况有所了解,增强考试的信心,本报对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科目的试题结构、试题难度、分值分布、命题趋势和特点四个方面对历年试题作如下简单的分析。
2002年和2005年,“税收相关法律”科目的教材结构作了两次大的调整。现在的教材与2002年以前教材结构相比,内容有增有减,变化很大,笔者仅就2002年以后的试题进行分析。
一、试题结构
该科目试卷共有90题,总分140分,84分及格。题型有3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单项选择题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多项选择题30题,每题2分,共计60分;综合分析题4大题,每大题里有5题,共有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单选题是三种题型中最简单的,在单选题中拿到高分是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这部分要求考生对名词术语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法律条文准确掌握。从近几年的考试趋势来看,单选题的考试难度逐渐增加,出现了综合性试题和小的案例分析题。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一些相似而不相同的内容,要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不能混淆。相关的知识点,要学会串联,一并掌握。要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提高运用法律条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多选题独具特点。与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不同的是,问题下面有4至5个备选答案,其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这明显降低了考试的难度。考生在做多选题时要挑有把握的选,没有把握的尽量不要选,以免错选。因多选题每小题往往要涉及多个知识点,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知识点的总结和归纳。
综合分析题又称案例分析题。这种题型是3种题型中最难的,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题是不定项选择,既有可能是单选题,又有可能是多选题。每题有4个~5个备选答案,与多选题一样,错选或多选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每个选项得0.5分。做综合题时,要全面了解案情,准确理解提问,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以选出正确的答案。较复杂的案情,应理清案情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二、试题难度
随着考生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该科目试题难度也逐步提升。从试题的难易比例看,10%~15%的试题较难,15%~20%的试题较易,60%~70%的题难度适中。很多考生会有这样的疑问:“税收相关法律的考试会不会人为控制通过率?”本人认为,通过率和试题难度是密不可分的,近几年税收相关法律的通过率在20%左右,试题难度会根据通过率作适当的调整。2002年~2007年的试题难易情况:2002年和2005年的试题难度适中,2003年和2006年的试题难度大,通过率低。因此,对2004年和2007年试题作了相应的调整,降低了考试的难度。按照以前年度的考试规律,预计2008年的试题难度将超过2007年,可能是在中等偏难的水平上。
三、分值分布
从2002年~2006年的试题分析中,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的分值在40分左右,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的分值在70分左右,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的分值在30分左右。分值比例变化不大。在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部分一般出10道单选题、8道~10道多选题和5道~7道综合分析题。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所占的分值比例最多,几乎是全部分值的一半,每年出20道单选题、8道~10道综合分析题,12道~16道多选题。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的题量为:10道单选题,4道~8道多选题,5道综合分析题。预计2008年试题的题型、题量和分值分布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四、命题趋势和特点
通过对这几年的试题分析,有以下几个命题趋势和特点:
1.综合性强最近几年,综合分析题考查的知识面越来越宽,不仅涉及实体法和程序法,而且往往把几章的内容综合到一起出题,甚至可以把两篇的内容综合到一起出题,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2005年在行政法律制度的综合分析题,涵盖行政主体、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4章内容。在2006年的综合分析题中,第2道综合分析题把民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内容综合到了一起。从近几年的命题趋势来看,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也出现了综合性的试题。主要的出题形式是考查相关知识点的联系和区别,既有横向知识点的比较,又有纵向知识点的串联,注重对考生知识体系的综合测试。还有一种形式是考查同一个部门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例如题干是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选项中列出《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某一方面所作的不同规定,从中选择出正确的选项。
2.与实务联系紧密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比较注重行政法律、法规与税收的结合。因为税收相关法律,落脚点在相关法律与税收的结合上,尤其是行政法律法规与税务行政的结合上。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和第三篇刑事法律制度的主要出题方式为在单选题和多选题中考案例分析,着重考查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以及运用法律条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试题结构趋于合理2002年教材改版以后,章节的编排更科学、合理。近两年的试题结构与教材结构相协调,更趋于合理。主要体现在:试题的分值分布正好与教材中3篇的内容多少成正比;4道综合题分别出自第一篇1题,第二篇2题、第三篇1题,结构编排更趋合理,也与教材的内容多少、重要程度相一致。
4.考核全面突出重点试题布局几乎涵盖教材中所有的章节。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每一章节的内容按照重要程度可以分为3个层次:掌握、熟悉和了解。一般来讲,大纲中要求掌握的内容所占得分值比例为60%~70%;熟悉的内容占20%左右;了解的内容占10%左右。教材中每一章的内容按照分值高低也可以分为3个层次:重点章、次重点章和非重点章。2005年以后,据教材的修改,考试重点略有变化。重点章为:第一篇中的第四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第五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第六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第七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第二篇中的第一章民法基础、第八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九章破产法律制度;第三篇中的第一章刑法。历年考试中重点章的分值比例为60%以上。2008年第二篇物权法律制度和第五章担保法律制度将会根据最新制定的《物权法》内容作相应的修改,也将成为考试的重点章。
5.注重检验考生对新知识的掌握情况
对新知识、新内容的考查,符合对准注册税务师知识更新的要求。2003年,新修改、增加的内容的分值为15分,所占的分值比例超过10%。2005年,40道单选题中,有13道是新内容;30道多选题中,有10道是新内容。分值是33分,所占比例是23.57%。2006年的教材改动不大,虽然有新《公司法》出台,但当时教材没有及时更新。2008年税收相关法律的教材将根据最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相应的调整,考生应重点关注《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另外,2007年的教材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但是2007年没有将其作为考试的重点。因此,在2008年的考试中也要重点关注。
以上是对以前年度试题的分析和对2008年试题命题趋势的预测,希望能对考生的学习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