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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1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9日9:00-2009年1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09年1月5日至1月9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上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电话:0752―2814139。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方式、不收现金,刷卡缴费(信用卡除外)。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9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上午 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6月21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考试订书预定请到报名现场咨询我中心工作人员。
附件:1.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3.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