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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我市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19日 9:00- 2009年1月9日 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采取现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和现场交表交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 2009年1月4日 至9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
联系电话:22203889。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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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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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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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