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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按应转销的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金额,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