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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税收相关法律资料:地方行政机关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复习资料详细信息

  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分为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此外,我国地方行政机关还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如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为了管理各方面行政事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承担某一方面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设厅、局等,市、县级人民政府设局。

  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目前,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的职能机关也是行政主体,但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内设立的办事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题】下列选项属于派出机关的是( )。

  A.区公所  B.派出所  C.行政公署  D.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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