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345号)的精神,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8年6月20日-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08年3月7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3月3日至7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名称 |
6月20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1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6月22日 |
上午9:00― 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答题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四个科目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用A4纸下载及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见附件4)在报名时同时征订,考生可自愿选订。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