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衡水2008年税务师考试报名1.10-25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事局(劳动)职改办,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考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4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8年6月20、21、22举行。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0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2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点设在石家庄。

  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10日至25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证明或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于2008年1月24日至1月29日到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地税局联系人:于卫庆、联系电话:0318-2695211。国税局联系人:刘艳春、联系电话:0318-2366053)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二、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按照国家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衡水市人事局职考中心
2007年12月25日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