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本文为大家分享了2024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考点: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本章主要考核客观题。涉及到的知识点有行政处罚概念、特征、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等内容。
2024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考点: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高频考点】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1.处罚设定权法定。处罚设定权法定,是指哪些法律规范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及其设定哪些种类的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2.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均不受处罚。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否则行政处罚是违法的,应属无效。行政主体对于法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定处罚种类和内容进行处罚。
3.行政处罚主体法定。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不得行使。另外,法定主体行使处罚权时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不得越权或者滥用权力。
4.行政处罚程序法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如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处罚无效。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1.公开原则的含义
(1)要求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凡是作为处罚依据的规定应当是事先公布的;
(2)要求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2.公正原则的含义
(1)实行调查制度,要防止偏听偏信;
(2)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
(3)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3.过罚相当原则要求,立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处罚轻重适度。即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原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1.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处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2.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未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即作出行政处罚的,虽然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律原则,但并不直接导致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不会导致行政处罚行为的无效或撤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不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四)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2.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体现了监督制约原则。
(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个(次)以上的同类(罚款)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高频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理论分类 | 一般行政处罚的种类 |
财产罚 | ①罚款 ②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为罚 | ③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④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精神罚 | ⑤警告、通报批评 |
人身自由罚 | ⑥行政拘留 |
以上仅展示了部分内容,完整版点击查看>>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高频考点
2024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时间是11月2日下午,以免错过考试,建议报考人员在文章顶部信息栏申请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预约成功后,会准时收到2024年税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的短信提醒,保证大家及时获知考试信息。
环球网校税务师【每日一练】栏目,为考生提供章节练习题、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等,帮助考生通过做题巩固知识。
以上内容是“2024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考点: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相关介绍!我们及时为考生提供2024年税务师教材大纲解读、学习计划、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考生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