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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环球网校·2024-05-28 10:39:10浏览258 收藏25
摘要 本文为大家分享了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该章节主要考核客观题,分值占比在3-5分左右。主要考核的知识点有税法的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等内容。

本文为大家分享了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该章节主要考核客观题,分值占比在3-5分左右。主要考核的知识点有税法的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等内容。

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高频考点】税法的原则★★★

1.基本原则:是贯穿税法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法理学角度】

4 个基本原则——公法实信【掌握含义、特点、会判定】

(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性原则):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包括三个具体原则:

①课税要素法定(要素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

②课税要素明确(从立法技术角度)

③依法稽征(税务机关严格依法稽征)

(2)税收公平主义(“平等性”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诚实信用”原则):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表现:一方面,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另一方面,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4)实质课税原则: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意义: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

2.适用原则——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实际运用:如何使用】

6个适用原则:4优于1溯及1特殊【掌握含义及应用】

法律优位原则: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同一事项后法优于先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高频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概念: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点(4个):

①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②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③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国家享有较多的权利,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不以主体双方表示一致为要件】

④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高频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1.双主体(征纳双方):

(1)征税主体: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俗称的纳税人。

①按身份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②按税权行使范围不同分为: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2.客体: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税收利益),包括物和行为两大类。

3.内容:指双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高频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1.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发生应税行为

2.变更的原因(5个)——主体、内容、客体发生变化:

①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②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③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④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坏。

3.消灭的原因(5个)——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纳税义务免除、税法的废止、纳税主体的消失。

【高频考点】税收立法★

1.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

2.依据:《宪法》和《立法法》。

【高频考点】税收执法★

1.概念:执法,即法的执行,它是法的运行的一个中间环节。

税收执法 概念 法定执行,它是法的运行的一个中间环节
特征 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具有裁量性 有幅度、有弹性
具有主动性 非“不告不理”
具有效力先定性 税务执法机关一经作出税收执法决定或采取措施就事先假定其符合税法规定
税务相对人申请行政救济不影响税务机关执法决定的执行
是有责行政行为
基本原则 合理性原则 执法主体法定
执法内容合法
执法程序合法
执法根据合法
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执法监督 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审计机关也可以监督,但不属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范围
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内容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具体包括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高频考点】税收司法★

税收司法 含义 狭义: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税案件行使审判权
广义:涉税案件过程中的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形式
基本原则 独立原则
中立原则
税收行政司法 作为法律上的一项救济性的制度安排,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它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加以审查监督,督促其依法行政
税收刑事司法 参与机关包括: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税收民事司法 税法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如:税收优先权、税收代位权、撤销权

2024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时间是11月2日上午09:00-11:30。

2024年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28日10:00至11月3日15:00

以免错过考试,建议报考人员在文章顶部信息栏申请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预约成功后,会准时收到2024年税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的短信提醒,保证大家及时获知考试信息。

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特点

《税法一》科目的难度在税务师五门考试中相对较低,但是此科目需要考生记忆的知识点较多、知识点也比较琐碎,此科目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需要考生在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税法一》科目近年来主要考查的内容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因此建议各位考生在备考时要侧重以上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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