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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大纲变化:
《税法 (I)》大纲变化
一、总体变化
1.进一步优化章节顺序,原第九章环境保护税调整为第八章,烟叶税单列为第九章;
2.按税制要素规范了各节的顺序和内容;
3.对部分章节知识点的掌握、熟悉、了解要求进行了调整;
4.为使考生更熟悉税收制度的逻辑关系,增加了各税种申报主表。
二、具体变化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1.新增
熟悉税法的特点、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2.变动
“税法的原则”“税收立法的有关规定”由“熟悉”变为“掌握”;“税法的解释”“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掌握”变为“熟悉”;“税收程序法的基本制度”由“掌握”变为“了解”。
第二章 增值税
1.新增
掌握一般计税方法、掌握简易计税方法、熟悉扣缴计税方法、了解综合保税区增值税试点政策。
2.删除
征收率的适用范围、掌握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掌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简易计税方法、熟悉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的简易计税方法、掌握一般纳税人销售建筑安装服务的简易计税方法、掌握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简易计税方法、熟悉一般纳税人金融服务的简易计税方法。
3.变动
“增值税的特点”由“了解”变为“熟悉”;“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及依据”“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零税率的适用范围”由“掌握”变为“熟悉”;“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由“了解”变为“熟悉”;征税范围、税收优惠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内容有所调整。
第三章 消费税
1.新增
熟悉消费税的概念、掌握消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规定、掌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2.删除
熟悉报缴税款的方法、掌握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3.变动
“消费税的特点”“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由“熟悉”变为“掌握”;“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了解”变为“掌握”。
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内容有所调整,将烟叶税调整出去单独列为第九章。
1.新增
了解教育费附加的概述、熟悉教育费附加的缴费人、了解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
2.变动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费)依据”“教育费附加的计算”由“了解”变为“熟悉”。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税
章节有调整,原资源税调整为第六章,第五章调整为土地增值税。
1.新增
了解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2.删除
熟悉申报纳税的程序、熟悉相关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
3.变动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由“了解”变为“熟悉”。
第六章 资源税
将资源税内容调整至第六章。
1.新增
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优惠。
2.删除
了解进出口应税资源退(免)资源税的规定。了解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了解纳税环节。水资源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第七章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调整至第七章。
1.新增
了解车辆购置税的概念、熟悉车辆购置税的特点、熟悉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2.删除
了解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熟悉特殊情形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3.变动
个别序号发生了变动。
第八章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调整至第八章,原关税调整至第十章。
1.新增
掌握环境保护税不征税项目、了解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2.删除
熟悉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机关及监测机构。
3.变动
“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计算”由“熟悉”变为“了解”。
第九章 烟叶税
将烟叶税调整至第九章,单独作为一章。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由“了解”变为“熟悉”。
第十章 关税
关税内容调整至第十章。
1.删除
现行关税制度基本法律依据、关税税则制度。
2.变动
“纳税人及征税对象”“关税缴纳要求”由“了解”变为“熟悉”。“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变为“进境物品进口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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