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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相关: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1-02-01 11:01:44浏览16 收藏6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发布“税务师相关: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内容,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行业动态,预祝考生一切顺利。本篇税务师行业动态内容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3号)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核定了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见附件)确定。非标准品的征收标准按照标准品征收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缴费人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向税务机关申报汽油、柴油销售数量和应缴纳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

三、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公布办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工作,提高缴费便利化程度,切实增强缴费人获得感。

本公告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5日

2021年税务师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您2021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请考生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税务师相关: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2021年税务师报考指南、备考技巧等内容,详情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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