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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政策: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20-04-29 10:35:22浏览27 收藏8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税务师政策: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行业相关动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总函〔202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税务师考试正在备考中,报名5月8日9:00开始,为避免错过报名,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0税务师报名开始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为税务师政策: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税务师考试免费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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