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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房产税的征税

环球网校·2020-02-14 10:44:09浏览31 收藏15
摘要 2020年税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房产税的征税”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请考生认真学习。

点击查看: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汇总

考点:房产税的征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

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0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为避免错过报名,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0税务师报名开始时间,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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