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环球网校·2020-02-07 13:46:07浏览46 收藏23
摘要 2020年税务师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知识点,请考生认真学习。

点击查看: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汇总

考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 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 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 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 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开始,为避免错过报名,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0税务师报名开始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