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环球网校·2018-07-12 09:54:30浏览72 收藏14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

②销售价格高低不同,按加权平均价格计税;

③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按消费税法规定确定,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用到该组成计税价格;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