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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纳税人

环球网校·2018-07-11 09:32:28浏览45 收藏9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纳税人”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纳税人

1.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零售企业、卷烟的批发企业。

纳税环节:“三初始,一批一零”。

基础四个纳税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

特定纳税环节:卷烟除了初始环节征税外,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由5%提高到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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