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做好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妥善解决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领证时间问题,现将有关证书发放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再次开放资格证书申领发放功能,各地可在2018年7月2日至7月31日期间受理考生领证申请事宜。
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2018年4月底前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信息的,不在本次办理证书之列。
三、对已申请领证尚处于待审核状态的人员应做到应审尽审,审后发证。
四、各地可在申领证书系统开放期内安排领证工作,并提前发送信息督促应领证人员按期办理。中税协不再重复发布证书领取公告。
五、自8月1日起不再受理资格证书申领发放事项,未领取的证书与下一年度考试证书一并发放。
六、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在证书发放工作中要急考生之所需,善始善终做好证书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