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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协发[2018] 28号
各相关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渝科委发〔2018〕36号),我市有30家税务师事务所获准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并出具专项报告。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以上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科学、合理地开展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对不按照要求审计、鉴证或违规操作的税务师事务所,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通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doc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