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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税法的解释是《税法一》大纲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中税法概述的第三点内容,解释,就是在观察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合理地说明事物变化的原因,事物之间的联系,或者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所谓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
法定解释,也称有权解释,是由国家有权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税法作出的解释。主要包括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其中,由法院和检察院在适用税法过程中作出的解释称为司法解释;由上级行政机关就税法的适用执行向下级机关发布的命令、指导中有关税法的解释称为行政解释,在我国主要指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税法所作的解释,以及海关总署依法在其职权内对有关关税的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税法的法定解释
1.专属性: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3.针对性: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但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而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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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由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解释
B、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C、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D、税法的规范性行政解释可以作为法庭判案的依据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法的规范性行政解释在执行中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原则上讲,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