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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的三效力有哪些

环球网校·2018-04-26 11:29:01浏览82 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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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的三效力有哪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考试大纲内容解释,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熟悉税法的效力是《税法一》大纲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中税法概述的第二点内容,效力是指约束力和效果。所谓税法的效力,即了解税法对于公众的约束力和效果,主要分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方面。

税法效力

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地方范围

2.时间效力:生效情况、失效情况

3.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重点:时间效力

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2.直接宣布废止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最少见)

对法律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包括有从旧、从新、从旧兼从轻、从新兼从轻四个基本原则。一般而言,税法实体法多采用从旧原则,禁止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税收程序法多采用从轻原则,不仅便于税收征管,也对纳税人的实体权利不构成损害。在税法实践活动中往往还坚持“有利溯及”的原则,既在对纳税人有利的环境下,坚持税法使用上的“从轻原则”。

请跟小编做以下相关习题,帮助大家巩固已学知识,加深印象:

下列有关税法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税法的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

B、税法的生效,大多采用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这种方式

C、税法对人的效力,我国采用的是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

D、税法的时间效力中,税法实体法多采用从旧原则,禁止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法的生效,大多采用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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