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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第十一章

环球网校·2018-04-20 08:55:58浏览34 收藏13
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度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第十一章”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大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篇民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破产法律制度

一、破产概述

(一)了解破产及破产法

(二)掌握破产原因

二、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一)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二)掌握破产案件的申请

(三)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四)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管理人制度

(一)了解管理人的种类及任职条件

(二)熟悉管理人的确定与更换

(三)熟悉管理人的职责及报酬

四、破产债权

(一)掌握破产债权的申报

(二)掌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

五、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

(三)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六、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掌握追回权

(二)掌握取回权

(三)掌握抵销权

七、重整与和解

(一)掌握重整程序

(二)熟悉和解程序

八、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熟悉破产宣告

(二)了解破产清算

(三)了解破产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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