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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现将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二)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时,审核人员如对考生信息存疑,考生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三)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
(四)报名期间考试问题咨询方式:
1.查询报名系统“问题解答”栏目信息,共性问题统一在此解答;
2.发送邮件咨询,邮箱:ksbm@cctaa.cn;
3.咨询热线:010-68451149、68410487、68451664、68412642
投诉热线:010-6841 3988转8701 8402。(工作日9:00—18:00)。
(五)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六)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辅导培训。考生应谨慎登录其他网站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