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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现将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1.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或在中国香港考区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报名考试程序按公告的规定执行;选择在中国香港考区考试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报名:
(1)2018年6月20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中国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方式:
电话:85228100438; email:tihkadm@tihk.org.hk
(2)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委托中国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每科次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中国香港税务学会。
(4)考生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中国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中国香港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二)中国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
中国台湾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十四条第一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