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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8】第3号
为保证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顺利领取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
二、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6月10日。
三、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ksbm.ecctaa.com,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领证须知”中所列有关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审核,领取证书。现场审核和证书领取所在地为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最后一科的地区。
五、各地现场审核与领证时间并不统一,请领证人员关注各地方税协发布的领证通知。如有其他疑问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 3988 转 8703/8704/8706(工作日9:00—17:00)。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