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环球网校·2018-02-13 09:50:44浏览33 收藏3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具体内容如下: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双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环球网校提供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判断一个行政机关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关键要看其是否经过法律授权。

  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

  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包括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也可以是履行征税职责的财政机关、海关。

  编辑推荐: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汇总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 》基础考点:汇总

  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