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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

环球网校·2018-01-31 13:08:05浏览14 收藏2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的具体内容如下:

  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安全活动——普通;
(2)资源利用——特许;
(3)资格赋予——认可;
(4)技术审定——核准;
(5)组织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可以)。
2.也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①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
②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
③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
④行政机关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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