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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奖励

环球网校·2018-01-30 12:40:01浏览35 收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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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奖励”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奖励的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奖励

  1.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

  2.特征:授益的、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3.适用:主体限于行政机关;企业、学校内部及社会团体实施奖励行为,不属于行政奖励。

  4.情形: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物质奖励;符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授予A级纳税人的称号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确认行为是( )行政行为。

  A.要式

  B.羁束

  C.自由裁量

  D.具体

  E.不要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确认。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要式的、羁束的、依职权或依申请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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