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

环球网校·2018-01-30 11:06:55浏览40 收藏12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行为的效力

  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

  2.拘束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均有拘束力。

  3.公定力: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

  【例题·单选题】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具有不可争辩力,这在行政法上称为( )。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D.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确定力。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编辑推荐: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汇总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 》基础考点:汇总

  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