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行为的效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行为的效力
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
2.拘束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均有拘束力。
3.公定力: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
【例题·单选题】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具有不可争辩力,这在行政法上称为( )。
A.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D.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确定力。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