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法的渊源

环球网校·2018-01-29 13:25:16浏览26 收藏2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法的渊源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法的渊源”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一章行政法的渊源的具体内容如下:

  知识点:行政法的渊源

渊源
制定机关
效力层级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仅次于宪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3
行政法规
依职权
国务院
仅次于宪法、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依全国人大授权
4
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2)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5
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6
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1)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2)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适用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284个)
(1)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同级地方性法规
(2)在本地区管辖范围内适用
 

  编辑推荐: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汇总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 》基础考点:汇总

  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