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税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环球网校·2018-01-16 13:04:32浏览52 收藏20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考试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复习工作,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考试的重要考试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复习工作,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基础考点: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的具体内容如下: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1)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3)纳税信用等级A级。

  (4)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5)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编辑推荐:

  2018年税务师考试时间确定:11月10、11日

  2017年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

  全国各省2017年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查分入口汇总

  历年考试真题|税务师频道|交流论坛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阅读完税务师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