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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环球网校·2016-10-27 14:22:09浏览29 收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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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

  【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整理“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税务师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第二章汇总

  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安全活动——普通;
(2)资源利用——特许;
(3)资格赋予——认可;
(4)技术审定——核准;
(5)组织设立——登记;
(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可以)。
2.也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①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
②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
③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
④行政机关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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