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多次发函后仍无法收到回函的应收账款,为验证其真实性,审计人员可采取的替代审计程序是( )
将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与上期比较,分析变动是否异常
审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坏账注销申请报告和审批文件
审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销货合同、发货凭证等
重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如果经过多次发函后,仍没有回复,审计人员可考虑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如审查相关合同、订货单、货运单据、销货发票以及其他单据,以证实应收账款真实性。选项AB对于应收账款的审计没有针对性,选项D应当在函证之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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