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能表明被审
将委托他人销售的商品记录为实现收入。
发送在产品确认为收入。
顾客需要或同意发货之前发送产品。
向没有下订单的顾客发货。
被审计单位将商品发出,收到货款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后,不确认收入,作为负债挂账或转入本单位以外的其他账户。
【解析】虚增收入常见的情况有:
1.确认从未发生送货的收入;
2.将委托他人销售的商品记录为实现收入;
3.发生在会计期间以后的销售提早确认;
4.发送在产品确认为收入;
5.在顾客需要或同意发货之前发送产品。
6.虚构发票;
7.向没有下订单的顾客发货;
8.发送货物的数量多于顾客订购的数量。
9.把发送给本企业仓库的货物记录为销售。
10.商品退回不及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