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A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乙以货币方式出资,分别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丙以一项估计40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A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
2017年11月1日,该公司将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租金10万元”,漏写了“每月”两字,双方签字、盖章。2017年12月1日,该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房租时,其以租金4000是全年为由拒绝支付。
因与其他股东意见不合,甲打算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甲股东可以转让其所持有A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时间是( )。
没有时间限制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后可以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后可以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可以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如果该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可能会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行政拘留
处以罚款
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2017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属于( )。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公司对租金这一项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A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如果发现丙出资的专利权实际价值为300万元,明显低于400万元,则( )。
丙应补足其差额
此时不需要做处理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不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下列关于丙股东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丙以专利权出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丙以专利权出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丙出资的专利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资产,但是可以低估
丙出资的专利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标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