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向某县甲局提出信访事项,涉及甲、乙两局。甲局认为该事项应由乙局受理,但乙局对此有异议。根据《信访条例》,该信访事项应由( )受理。
甲局
甲局和乙局共同
该县人民法院指定的机关
该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
《信访条例》规定,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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