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2017年真题单选题12:张某夫妇染上毒品,对10岁的儿子小强不闻不问,不履行监护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指定居委会监督张某夫妇抚养小强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小强的监护人
民政部门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指定居委会监督张某夫妇抚养小强
民政部门可以撤销张某夫妇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小强的监护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