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少女小芳(化名)在放学途中遭遇侵害,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通知了其父母。小芳父母情绪激动,一方面对小芳责骂不断,认为其“不检点”,导致小芳不愿再与父母沟通,并出现明显的应激反应;另一方面,其父母对后续司法程序完全不了解。公安机关遂委托司法社会工作机构介入。
该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小林接案后,立即对小芳进行了情绪安抚。在公安机关后续对小芳进行询问时,鉴于小芳父母情绪仍不稳定且存在不当言行,公安机关依法通知小林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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