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未成年人小刘因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小刘系从犯,且有悔罪表现,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此,检察机关委托某社会工作机构对小刘开展社会调查服务,并制订帮教服务方案。
该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小赵接案后,通过访谈了解到:小刘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小刘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庭管教缺失,亲子关系疏离。小刘认为“讲义气就该帮朋友“出头”,因此参与了抢劫。案发后,小刘情绪低落,对未来感到迷茫。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